烟草商:公开你的隐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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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5-3-3 雪茄123 专稿 《控烟框架公约》对烟草商有很多方面的约束,可是对烟草来说最丧命的打击是要求每一缔约方依据其国内法采取和施行有效的立法、施行、行政或别的措
更新日期:2005-3-3
雪茄123专稿 《控烟框架公约》对烟草商有很多方面的约束,可是对烟草来说最丧命的打击是要求每一缔约方依据其国内法采取和施行有效的立法、施行、行政或别的措施,要求烟草成品生产商和进口商向政府发表烟草成品成分和开释物的信息。
发布商业秘要
发表烟草成品成分和开释物质是烟草生产和销售商极为冲突的条款,由于这一向被业界视为公司的“商业隐秘”。如何以及为何要生产和销售这些产品,所使用的使用与生产程序,以及环绕一些化合物使用的潜在法则问题,是烟草公司及其供货商不甘愿评论的奥秘论题。
有业内人士称,烟草成品的成分和开释物质包含着很多的烟草质量、提纯程序以及添加剂等重要的生产技术。在现在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发布这些数据就等于将公司的悉数“秘要”公之于众。
除了以上说到的因素以外,不发布成分还有别的一些同样重要的因素,正如烟草业产品的大多数方面那样,环绕调味料和过滤嘴的问题也有很多隐秘。
这一点也在2000年几起法则诉讼中烟草制造商的情绪中得到了印证。美国在1996年通过要求烟草公司向国家公共健康部提交卷烟、鼻烟和嚼烟中添加物的成分列表的法则。这使菲莫、雷诺、布朗。威廉姆森、罗瑞拉德和美国烟草公司对此提起了诉讼,称它迫使公司走漏他们的商业隐秘,法官也裁决此法则将使竞争者对比简略抄袭受欢迎的品牌,是不符合宪法规定的。
2003年8月28日,烟草制造商菲莫国际公司控告荷兰政府,设法阻挠该国施行指令卷烟制造商发表其产品成分的法则。菲莫公司在海牙提出的这个诉讼案子中说,这个法则等于是要求该公司发表其商业隐秘,并向竞争对手和假冒商贩提供其品牌秘方。菲莫公司已报告了其卷烟中的成分和添加剂,可是荷兰的这个法则要求该公司发表其添加剂的具体数量。荷兰卫生部长的发言人巴斯。库伊克说,荷兰法则与欧盟要求得到的信息“彻底一致”。荷兰的法则是在2002年11月由议会通过的。
大势所趋
虽然此法则遭到了烟草制造商的激烈抵抗。不过,从全部控烟发展的趋势来看,烟草信息的发表是势在必行。现在,现已有一些国家要求卷烟公司列出所有的成分来。
在此规定方面,澳大利亚现已迈出了本质的脚步。2004年6月,澳大利亚卫生部与三家烟草公司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烟草公司自愿发表卷烟排放物状况。这三家烟草公司是菲莫有限公司、英美烟草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和帝国烟草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这三家烟草公司也赞同对所选择的卷烟品牌的排放物进行一次性测验,并本着现有的自愿发表卷烟成分协议的精神把测验结果向该部报告。
澳大利亚的烟草制造商不用具体发布他们所罗列的“加工辅料”。可是欧洲的生产商必需泄漏烟草中的所有成分,阐明其用处,并阐明其对健康的影响,由于从2004年1月份开始,在加拿大的部分区域和泰国都要求发布这么的信息。
马来西亚也正跟随澳大利亚的脚步。据马来西亚2005年提交议会的一项法则草案,将要求卷烟公司和进口商把产品中的所有成分都列出来,并确保卷烟盒至少有一半的面积要介绍吸烟危害健康的警语,还要求他们中止使用“低焦油和柔软”等字眼来描绘他们的产品。烟草控制草案要求生产商必需向卫生部报告烟草产品中的有毒成份和添加剂。
对此,烟草工业人士说,向当局泄漏某些细节不成问题,由于在别的国家现已提出这么的要求了。“可是,咱们不能发表所有的东西,如配方,由于这是商业隐秘。”
卷烟成分有多少
卷烟烟雾中包含有微粒,通常称之为焦油。焦油中含有很多的化学成分,有4000到5000种,都是烟草不彻底燃烧的产品。除了焦油外,卷烟烟雾中还包含有别的物质,如“蒸汽”或“气体”相,也包含挥发性的烟草燃烧物质,如乙醛以及其它低分子分量成分。卷烟烟雾中的别的相,如“半挥发性”相,其间包含很多燃烧物质,与微粒和蒸汽相同等。
现在,通常认为烟气中的主要有害物质有:烟气气相物质中的一氧化碳、氮的氧化物、丙烯醛、挥发性芳香烃、氢氰酸、挥发性亚硝胺等,烟气粒相物质中的稠环芳烃、酚类、烟碱、亚硝胺(尤其是烟草特有亚硝胺)和一些杂环化合物及微量的放射性元素等,以及气相与粒相中都存在的自由基。
而至今,世界上的烟草商在卷烟盒上所发布的信息只限于简略的焦油含量、尼古丁含量这些少之又少的信息,而一般的烟民对卷烟的可能危害知道不行。
控烟公约的新规定将使烟民能更深化地了解到烟草的危害。这将对烟草商发生多大的影响还不得而知。
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条款
烟草成品成分管制
缔约方会议应与有关世界组织洽谈提出检测和丈量烟草成品成分和燃烧开释物的攻略以及对这些成分和开释物的管制攻略。经有关国家当局批准,每一缔约方应对此类检测和丈量以及此类管制采取和施行有效的立法、施行和行政或别的措施。
烟草成品发表的规定
每一缔约方应依据其国家法则采取和施行有效的立法、施行、行政或别的措施,要求烟草成品生产商和进口商向政府当局发表烟草成品成分和开释物的信息。每一缔约方应进一步采取和施行有效措施以公开发表烟草成品有毒成分和它们可能发生的开释物的信息。
雪茄123专稿 《控烟框架公约》对烟草商有很多方面的约束,可是对烟草来说最丧命的打击是要求每一缔约方依据其国内法采取和施行有效的立法、施行、行政或别的措施,要求烟草成品生产商和进口商向政府发表烟草成品成分和开释物的信息。
发布商业秘要
发表烟草成品成分和开释物质是烟草生产和销售商极为冲突的条款,由于这一向被业界视为公司的“商业隐秘”。如何以及为何要生产和销售这些产品,所使用的使用与生产程序,以及环绕一些化合物使用的潜在法则问题,是烟草公司及其供货商不甘愿评论的奥秘论题。
有业内人士称,烟草成品的成分和开释物质包含着很多的烟草质量、提纯程序以及添加剂等重要的生产技术。在现在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发布这些数据就等于将公司的悉数“秘要”公之于众。
除了以上说到的因素以外,不发布成分还有别的一些同样重要的因素,正如烟草业产品的大多数方面那样,环绕调味料和过滤嘴的问题也有很多隐秘。
这一点也在2000年几起法则诉讼中烟草制造商的情绪中得到了印证。美国在1996年通过要求烟草公司向国家公共健康部提交卷烟、鼻烟和嚼烟中添加物的成分列表的法则。这使菲莫、雷诺、布朗。威廉姆森、罗瑞拉德和美国烟草公司对此提起了诉讼,称它迫使公司走漏他们的商业隐秘,法官也裁决此法则将使竞争者对比简略抄袭受欢迎的品牌,是不符合宪法规定的。
2003年8月28日,烟草制造商菲莫国际公司控告荷兰政府,设法阻挠该国施行指令卷烟制造商发表其产品成分的法则。菲莫公司在海牙提出的这个诉讼案子中说,这个法则等于是要求该公司发表其商业隐秘,并向竞争对手和假冒商贩提供其品牌秘方。菲莫公司已报告了其卷烟中的成分和添加剂,可是荷兰的这个法则要求该公司发表其添加剂的具体数量。荷兰卫生部长的发言人巴斯。库伊克说,荷兰法则与欧盟要求得到的信息“彻底一致”。荷兰的法则是在2002年11月由议会通过的。
大势所趋
虽然此法则遭到了烟草制造商的激烈抵抗。不过,从全部控烟发展的趋势来看,烟草信息的发表是势在必行。现在,现已有一些国家要求卷烟公司列出所有的成分来。
在此规定方面,澳大利亚现已迈出了本质的脚步。2004年6月,澳大利亚卫生部与三家烟草公司通过谈判达成协议,烟草公司自愿发表卷烟排放物状况。这三家烟草公司是菲莫有限公司、英美烟草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和帝国烟草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这三家烟草公司也赞同对所选择的卷烟品牌的排放物进行一次性测验,并本着现有的自愿发表卷烟成分协议的精神把测验结果向该部报告。
澳大利亚的烟草制造商不用具体发布他们所罗列的“加工辅料”。可是欧洲的生产商必需泄漏烟草中的所有成分,阐明其用处,并阐明其对健康的影响,由于从2004年1月份开始,在加拿大的部分区域和泰国都要求发布这么的信息。
马来西亚也正跟随澳大利亚的脚步。据马来西亚2005年提交议会的一项法则草案,将要求卷烟公司和进口商把产品中的所有成分都列出来,并确保卷烟盒至少有一半的面积要介绍吸烟危害健康的警语,还要求他们中止使用“低焦油和柔软”等字眼来描绘他们的产品。烟草控制草案要求生产商必需向卫生部报告烟草产品中的有毒成份和添加剂。
对此,烟草工业人士说,向当局泄漏某些细节不成问题,由于在别的国家现已提出这么的要求了。“可是,咱们不能发表所有的东西,如配方,由于这是商业隐秘。”
卷烟成分有多少
卷烟烟雾中包含有微粒,通常称之为焦油。焦油中含有很多的化学成分,有4000到5000种,都是烟草不彻底燃烧的产品。除了焦油外,卷烟烟雾中还包含有别的物质,如“蒸汽”或“气体”相,也包含挥发性的烟草燃烧物质,如乙醛以及其它低分子分量成分。卷烟烟雾中的别的相,如“半挥发性”相,其间包含很多燃烧物质,与微粒和蒸汽相同等。
现在,通常认为烟气中的主要有害物质有:烟气气相物质中的一氧化碳、氮的氧化物、丙烯醛、挥发性芳香烃、氢氰酸、挥发性亚硝胺等,烟气粒相物质中的稠环芳烃、酚类、烟碱、亚硝胺(尤其是烟草特有亚硝胺)和一些杂环化合物及微量的放射性元素等,以及气相与粒相中都存在的自由基。
而至今,世界上的烟草商在卷烟盒上所发布的信息只限于简略的焦油含量、尼古丁含量这些少之又少的信息,而一般的烟民对卷烟的可能危害知道不行。
控烟公约的新规定将使烟民能更深化地了解到烟草的危害。这将对烟草商发生多大的影响还不得而知。
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条款
烟草成品成分管制
缔约方会议应与有关世界组织洽谈提出检测和丈量烟草成品成分和燃烧开释物的攻略以及对这些成分和开释物的管制攻略。经有关国家当局批准,每一缔约方应对此类检测和丈量以及此类管制采取和施行有效的立法、施行和行政或别的措施。
烟草成品发表的规定
每一缔约方应依据其国家法则采取和施行有效的立法、施行、行政或别的措施,要求烟草成品生产商和进口商向政府当局发表烟草成品成分和开释物的信息。每一缔约方应进一步采取和施行有效措施以公开发表烟草成品有毒成分和它们可能发生的开释物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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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雪茄123编辑源自网络整理 & 翻译,只为服务茄友,转载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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